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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务公开

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采购询价公告

时间:2024-11-22 来源:本站

为了全面、准确了解我院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现状,依据网络安全相关法规制度,拟采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。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,欢迎各合格供应商参与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名称

2024年吉林省职业健康质控平台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。

二、供应商资质要求

(一)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服务内容。

(二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
(三)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《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》(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
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三、项目内容

完成吉林省职业健康质控平台等保三级测评工作,出具完整、合规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。

四、项目要求

(一)时限要求。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(二)测评报告要求。测评机构应出具符合等保要求的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》。根据现场测评发现的问题,针对网络现状及需求给出整改建议,明确说明存在的安全问题、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及有效的整改措施建议。

(三)测评机构应依照《吉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在项目完成后,应请被测评单位对测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,留存备查。

(四)人员要求。测评机构应配备满足项目交付所需的项目团队,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测评师资格。如我方认为测评机构指派的工程师技术水平较差时,测评机构应重新指派测评工程师。

(五)质量要求。测评机构应具有完备的保密管理、项目管理、质量管理、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。遵守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、政策、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,提供安全、客观、公正的等级测评等服务,保证测评项目的质量和效果。

(六)保密要求。测评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所收集、产生的所有本项目相关文档、资料、报告等信息归属我单位所有,测评服务机构和参加测评技术人员有义务对所涉及内容保密,必须与我方签署《保密协议》,如出现泄漏情况,一切责任由测评机构承担。

五、报价须知

请有意参加此次采购报价的公司,将报价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:加盖公章的报价单、服务方案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资质证书复印件等)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,于2024112816:00前送至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。
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汪老师;

联系电话:0431-80571040

地址: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溪路2351号行政楼二楼208室。